
轉廣東省司法廳 廣東省律師協會 廣東省法律援助基金會關于做好我省2020年度 “1+1”中國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動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0-04-01 瀏覽數:4,508
各地級以上市司法局、律師協會: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脫貧攻堅決勝之年,為繼續開展好“1+1”中國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動工作,助力打贏脫貧攻堅戰和疫情防控戰,滿足中西部地區困難群眾法律服務需求,落實司法部、中華全國律師協會、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關于做好2020年度“1+1”中國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動組織實施工作的通知》(中法援基聯發〔2020〕2號,附件1)要求,現就做好我省2020年度“1+1”中國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動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募任務和名額分配
“1+1”中國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動今年計劃在全國招募律師志愿者300名,其中分配我省招募計劃25名,派遣省份涉及內蒙古、廣西、湖南、海南、四川、貴州、云南、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和新疆兵團。省司法廳會同省律協、省法援基金會根據全省律師分布情況,并結合過去幾年各地市律師志愿者選派情況,擬訂了我省律師志愿者招募計劃任務分配表(見附件2)。請各地市司法局會同律師協會按照律師志愿者招募條件,認真落實招募任務。各相關地市在分配名額基礎上可適當增加推薦名額,沒有任務的地市,請繼續做好發動組織報名工作,動員更多的律師參與這項工作。沒有完成招募任務的地市,可通過經濟資助的方式參加“1+1”行動,每名律師志愿者的資助費用為6萬元/年。資助費用由省法援基金會代為收取后上交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或作為對我省派出的法律援助志愿者慰問、補貼費用。
二、招募條件和要求
(一)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法治,講政治,重自律,熱心公益,有奉獻精神;
(二)取得律師執業證書,并執業三年以上,有獨立處理法律事務的經驗和能力;
(三)工作敬業,責任心強,善于溝通,理性對待沖突和糾紛;
(四)無酗酒、嗜賭等不良習慣,無行政處罰或行業處分等不良記錄;
(五)身體健康,年齡在25-55歲之間(具有特殊經歷者可酌情放寬)。
三、招募程序和時間
(一)宣傳和動員(3月30日至4月15日)。各地要大力宣傳“1+1”行動的意義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精神,以多種形式發布律師志愿者招募信息,公布報名地址、時間、方式及聯系電話等信息,動員廣大律師積極參與志愿活動,確保招募計劃落到實處。
(二)審核報名和報送材料(4月16日至4月30日)。律師志愿者向所在地市司法局律師管理科(處)報名。相關市司法局律師管理科(處)嚴格審核報名者信息,出具審核意見并加蓋公章,于4月30日前將相關資料報送省法援基金會。
報名時,律師志愿者需提交報名表(一式兩份,見附件3)并附有本人執業證(工作證)、身份證、參加社會保障的繳費憑證和享受醫療保障憑證等有關證件復印件(各兩份)。報名表應有律師志愿者所在律師事務所的推薦意見并加蓋公章。
(三)匯總和上報(5月5日至5月10日)。省法援基金會匯總各市報名材料,送廳管理處審核后,報“1+1”中國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動項目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1+1”項目辦)進行審核確認。
(四)體檢和簽訂協議(5月20日至5月31日)。省法援基金會根據“1+1”項目辦確認的名單,通知各地市司法局組織體檢(體檢標準見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官網)。省法援基金會將根據“1+1”項目辦的委托,與體檢合格的律師志愿者簽訂《志愿服務協議書》,向律師志愿者發送《派遣通知書》。
(五)集中培訓和派遣上崗(6月10日前)。按“1+1”項目辦相關要求通知各地律師志愿者參加統一培訓。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四、志愿者有關政策待遇
(一)律師志愿者各項政策待遇均按《關于組織開展“1+1”中國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動的通知》(中法援基聯發〔2009〕2號,詳見中國法律援助網)文件執行。
(二)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為服務于新疆、青海、甘肅的律師志愿者每人每月補貼辦公、差旅、通訊和文印費用3800元。服務于其他地區服務的律師志愿者,每人每月補貼辦公、差旅、通訊和文印費用為3300元。
(三)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為服務于新疆、青海、甘肅的律師志愿者增加高原費用補貼每人每年1.5萬元。
(四)在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發放補貼的基礎上,省法援基金會為我省派遣的律師志愿者每人每月發放生活補貼2000元,每年提供1萬元交通、探親補助金;省律師協會為我省派遣的律師志愿者每人每月發放生活補貼1000元。
(五)律師志愿者在服務期內免交律師協會會費。除了免除當年律師會費外,完成援助任務回到律師事務所后,再免除兩年律師個人會費。連續志愿服務兩年以上的志愿律師,志愿服務期每增加一年,服務結束后,則增加一年免交律師協會會費。
(六)各地市司法局、律師協會要參照省里做法,對本地派出的律師志愿者給予生活補助。
(七)律師志愿者所在的律師事務所要為參加律師繼續購買社保。律師事務所確有困難的,地市律師協會應幫助解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市司法局和律師協會要加大工作指導力度,細化各項工作任務,明確責任,指定專人負責開展招募、派遣、管理工作,按時保質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二)嚴格把關。各市要積極廣泛動員,嚴格按照招募條件和要求,綜合考慮執業履歷、慣常表現、工作能力、同事評價、業務愛好、經濟條件等因素,認真把關,擇優推薦,確保選派出高素質、高水平、高境界的律師。
(三)切實履行管理責任。各地要認真負責做好本地派出的律師志愿者在服務期間的管理工作。及時了解律師志愿者工作、學習、家庭狀況,幫助他們解決困難和問題。對違法違規違紀、不稱職的律師志愿者,及時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改正。
(四)加大宣傳力度。各地要充分利用報紙雜志、廣播電視、信息網絡等不同媒體的宣傳優勢開展宣傳活動,擴大影響力,進一步提高“1+1”行動的社會知曉度和支持率。
各地在開展“1+1”行動過程中遇到問題或有意見建議,請及時與省司法廳律師工作管理處、省律師協會秘書處或省法援基金會聯系。聯系人:
宿騰飛(省司法廳律師工作管理處),電話:020-86351130,傳真:020-86350793
許欣旎(省律師協會秘書處),電話020-66826679,郵箱huiyuanbu@gdla.org.cn
辛向琴(省法援基金會),電話:020-83488786,郵箱:gdfyjjh@163.com
附件:1.關于做好2020年度“1+1”中國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動組織實施工作的通知(中法援基聯發〔2020〕2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