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律師執業責任險、團體意外險及附加險種和重大疾病保險統一投保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2-06-21 瀏覽數:14,414
穗律協通〔2022〕83號
各律師事務所、法律援助處、律師:
根據廣東省律師協會工作要求,為做好2022年度全市律師執業責任險、團體意外險及附加險種和重大疾病險(以下簡稱“三險”)的統保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被保險人
(一)執業責任保險:市律協所屬律師事務所及其執業律師(不包含公職律師和公司律師)。
(二)團體意外險及附加險種、重大疾病保險:執業律師、實習人員、律所行政人員(以上人員均不含家屬,且律所行政人員是指與律師事務所簽訂勞動合同且由律師事務所發放工資并購買社保的在職工作人員)。
二、賠償限額和免賠額
險種 |
賠償限額 |
免賠額 |
保險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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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業責任保險 |
每次事故賠償限額為:1000萬元; 2.保單年累計賠償限額為10億元。 |
每次事故免賠額為人民幣3000元或損失金額的6%,兩者以高者為準,最高不超過人民幣10萬元。 |
2022年7月1日0時起至2023年6月30日24時止,為期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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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意外傷害保險及附加保險 |
意外傷害 |
50萬元/人/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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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傷害醫療費用補償 |
2萬元/人/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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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傷害住院津貼 |
100元/人/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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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身故 |
10萬元/人/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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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險 |
10萬元/人/年 |
/ |
注:具體以保險協議為準。
三、保險費
1.執業律師:由協會從會費中撥付專項費用為我市律師(含社會律師及公司律師)購買執業責任保險、意外及附加險種和重大疾病險(公司律師僅購買意外及附加險種和重大疾病險),不需要律師再額外繳交。公職律師、法援律師如參保需自費。
2.公職律師、法援律師參保費用標準:
團體意外保險及附加險種費用標準為98元/人/年。
重大疾病保險費用標準為80元/人/年。
3.實習人員、行政人員參保費用標準:
團體意外保險及附加險種費用標準為98元/人/年。
重大疾病保險費用標準為110元/人/年。
四、投保程序
(一)集中投保期間
請以投保人所在律師事務所為單位于2022年6月24日12:00前向市律協報送參保資料并繳納保費。
注:
1.律師事務所申報名單時請將自費部分與協會代付部分按不同批次申報(以加快審核速度),自費部分批次匯總上報需要將蓋章名單及轉賬憑證一同上傳至附件后再進行申報。
2.個別律師未能及時確認的,律師事務所可先提交已確認的律師名單,余下可分批申報。
3.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律師事務所行政人員須集中投保期間投保,在2022保單年度內不再新增投保。
(二)季度新增投保(僅限律師)
1.季度新增報送時限
季度新增人員保期自廣東省司法廳核發的律師執業證上記載的發證日期次日起據實計算。報送日期不得超過發證日90天,報送日期超過通知要求時限的,按報送日期計算。
請各律師事務所務必及時添加新領證執業律師投保信息,并提醒律師盡快完成參保人員信息確認工作。
2.參保時段
參保時段 |
名單報送 |
保險期限 |
2022年6月25日至9月30日 |
2022年10月7日前 |
以廣東省司法廳核發的律師執業證上記載的發證日期次日起據實計算,報送日期不得超過發證日90天,否則按報送日期計算。 |
202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
2023年1月5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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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2023年4月5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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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日至6月25日 |
2023年6月30日前 |
(三)其它費用繳納情況說明
1.已參保人員在省內流轉的,不再重復繳交保險費;
2.省內未參保地市律師轉入參保地市的律師,以及由外省轉入我省參保地執業的律師,按本通知參加投保;
3.參保人員投保后本年度內注銷的不予退費。
四、投保流程
2022保單年度投保工作采取線上方式進行。請認真閱知操作手冊(詳見附件),投保流程如下:
(一)步驟一:律師事務所登錄報名系統并在對應險種勾選需要參保的人員。
系統入口:請在“廣東律師網”——“協會平臺”——“廣東省律師行業投保系統”(網址:http://gdtb.lsxh.homolo.net)。
注意:(1)社會律師的律師事務所賬號名為:中文全稱。初始密碼統一為:guangdong1234(首次登陸后需修改密碼,請妥善保管密碼)。
(2)非社會律師不單獨為所在工作單位設置賬號,將統一設置一個賬號,投保流程與社會律師一致,請公職、公司律師、法援律師掃描下列二維碼登記并添加工作人員企業微信,由市律協統一設置名單后發送給個人投保確認。
(3)“廣東省律師行業投保系統”預導入的名單與實際投保名單并非完全一致,不作為最終參保的依據。律師事務所需在“人員信息維護”欄目單個增加參保人或修改參保人信息,也可以在“下載模板”項目下載模板填寫相關信息并進行導入。
(二)步驟二:參保人通過掃描二維碼登錄“廣東省律師行業投保系統”查看、確認各險種“投保聲明”,下載相關保險協議。
參保人用手機掃描以下二維碼,輸入姓名、身份證號,選擇人員類別后登錄“廣東省律師行業投保系統”。如無法登錄,請先與律師事務所確認輸入參保信息是否正確,如律師事務所確認輸入信息正確,請致電上海同道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咨詢處理(聯系電話:400-052-9602)。
(參保人登錄“廣東省律師行業投保系統”
專用二維碼)
(三)步驟三:律師事務所在“廣東省律師行業投保系統”對應險種的二級菜單“匯總上報”欄目,對已確認聲明的參保人員進行匯總上報。
各律師事務所認真核對信息,點擊“匯總上報”后,系統自動生成三險PDF格式的名單(名單首頁右上角帶有條形碼),請下載該帶條形碼的名單,加蓋公章后一并上傳。無條型碼蓋章名單,上傳無效。
注:(1)因律師事務所“匯總上報”的參保人信息錯誤,須提出申請,市律協退回該批次的,律師事務所可以單獨取消部分參保人,按“步驟一”重新發起。該批次其他參保人可直接匯總上報給市律協,無需參保人重新掃碼確認。
(2)參保人只有經過步驟二確認相關投保聲明,律師事務所才能匯總上報。
(投保流程圖)
五、執業責任保險、重大疾病保險追加投保事宜
參保人員自愿追加投保。如若追加,需律師事務所全部人員投保,且參保單位直接與保險公司對接。豐昌雷,電話13682281522。
(一)執業責任保險
保費 |
每次事故賠償限額 |
追加后累計賠償限額 |
490元/人/年 |
人民幣1000萬元 |
人民幣2000萬元 |
710元/人/年 |
人民幣2000萬元 |
人民幣3000萬元 |
830元/人/年 |
人民幣3000萬元 |
人民幣4000萬元 |
(二)重大疾病保險
追加投保的參保人員按原價110元/人/年購買,追加投保后保額增至人民幣20萬元。
六、注意事項
(一)根據《廣東省律師協會章程》相關規定,律師事務所需組織和參加由省律協統保的執業責任保險。
(二)非律師人員可自愿購買團體意外傷害保險及附加險種、重大疾病保險。
(三)請律師事務所認真核對人員姓名及身份證號碼后方點擊申報。因律師事務所操作失誤或數據填寫錯誤需退回業務重新申報的,請律師事務所提交書面退回報告后方予以辦理電子退件。
(四)如需辦理保險理賠,請先登錄廣東省律師行業投保系統查詢投保情況及保單號碼,以便辦理理賠手續。
(五)如出現以下情況,由各律師事務所自行承擔風險:
1.提供的投保名單不符合參保范圍(一經發現,省律協退還保費,原保單責任終止);
2.未按通知指定時間提交“三險”參保名單;
3.因自身原因被省律協退回或市律協申請退回提交的名單,導致重新提交名單錯過報名時間;
4.未按指定時間將保費匯至賬戶;
5.“三險”參保名單蓋章掃描文件與“廣東省律師行業投保系統”匯總上報的名單不一致。
(六)匯款時請注明“XX律師事務所實習人員X人行政人員X人XX險保費”,不接受參保人單獨匯款。因匯款問題延誤投保,由參保人、律師事務所自行承擔風險。
(七)市律協賬戶信息
賬戶名稱:廣州市律師協會
開戶銀行:建設銀行廣東省分行
賬 號:4400 1863 2010 5300 2337
注:此賬戶為市律協代收代支款項專用,與繳納會費賬戶不同,請經辦人注意核對,避免轉錯賬戶。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繳納保費,轉賬時須注明單位名稱、繳納內容及繳納人數,繳費憑證須跟“三險”PDF格式的蓋章名單作為投保系統內附件一同上傳,“三險”屬于團體險,市律協無法提供投保發票,僅提供內部使用的收據憑證。
六、聯系方式
(一)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廣東分公司(解答與保險相關問題,如:加保、開具保險證明、理賠等問題)
聯系人:豐昌雷,電話:020-38782153,13682281522
電子郵箱:fengchanglei001@pingan.com.cn
聯系地址:廣州市體育東路160號平安大廈17樓。
(二)上海同道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解答投保系統問題)
聯系人:秋工
聯系方式:400-052-9602
(三)廣州市律師協會
聯 系 人:陳思華 邱佳成
電 話:83550600、83546026
聯系地址:廣州市越秀區東風中路437號越秀城市廣場
南塔8樓805
郵 編:510000
附件:1.廣東省律師協會保險服務協議(2020-2023年)
2.廣東省律師協會律師執業責任保險協議(2020-2023年)
3.廣東省律師協會團體意外傷害保險協議(2020-2023年)
4.廣東省律師協會重大疾病保險協議(2020-2023年)
5.廣東省律師行業在線投保系統參保人員操作手冊
6.廣東省律師行業在線投保系統律師事務所操作手冊
廣州市律師協會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