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學習、大討論”中個人的心得體會
發布時間:2009-04-01 瀏覽數:8,660
“大學習、大討論”中個人的心得體會
通過此次“大學習、大討論”個人在思想認識方面,主要有如下幾點收獲:
一、關于對“三個至上”的理解和它對于做好律師工作的重大指導意義。
(一)“三個至上”的含義:“黨的事業、人民利益、憲法法律”都是不分上下,至高無上的,這三個方面,相互區別,但主要是相互聯系、相互滲透、相互溶和。從總體上講是融為一體的,不可分割的。而共產黨的領導卻是“三個至上”的核心。它是科學發展觀在治黨治國理論的新創新、新發展。
(二)“三個至上”的實質:是建黨建國、治黨治國長期經驗的新總結;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新升華,是“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繼續和深化,是馬克思列寧主義的中國化新發展,或者說是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結合中國實際理論創新、發展新的里程碑。
(三)“三個至上”的指導作用:指導黨的事業建設、國家建設、軍隊建設以及其他一切社會主義事業建設發展的總綱領、總原則、總的方針政策和重要指導思想。它是全黨全國全軍、全國各族人民思想統一的總方向,行動統一的總標準。
(四)“三個至上”對于律師工作的重要指導作用和意義在于:
(1)為社會主義律師工作指明了發展、改進、加強的正確方向;
(2)為社會主義的律師制度的健康發展開辟了新途徑,帶來了新措施,造就了新機遇;
(3)為社會主義律師制度提供了新人才、新隊伍,拓寬了新陣地;
(4)為社會主義制度下的律師提高辦案質量、維護國家、集體和其他當事人合法權益提供更有效的保障;
(5)把我國民主與法制建設(刪除建立),建立法制國家、政府依法行政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有利于執法環境的進一步改善,有利于律師工作條件的長遠改善,為全國律師創造更好的執法環境,采取各種措施,解決“三大難”問題,提供了更為有利的條件。
二、對中央政法委員會提出的“要自覺接受中國共產黨對政法工作的絕對領導”的理解。
(一)“絕對領導”的含義與提出的歷史背景。含義:①第一個意思是“不是一般的加強領導”而是“在特殊的情況下要絕對地加強黨的領導”(刪除句號)的意思;②第二個意思是全面加強黨的領導③不允許敵對勢力,組織反對、顛覆黨的領導,否則就要受到人民民主專政的打擊,懲辦;④不允許其他同盟組織包括民主黨派等的代替式領導。
(二)(刪除、號)“絕對領導”提出的歷史背景是:①國內外敵對勢力加緊勾結,加緊對我們國家的顛覆破壞和滲透活動,在我國邊沿搞了不少大的破壞活動;②鑒于公、檢、法、司、安(全)對于內外對敵斗爭的重要作用(準軍隊部門);③保證公、檢、法、司、安(全)工作改進、加強的政治方向絕對正確的需要;④建立和發展社會主義的法律制度、司法制度包括建立發展社會主義律師制度的需要;⑤鑒于國內包括臺灣律師隊伍中出現的種種跡象,如臺灣陳水扁的臺獨騙局,它出賣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國內如廣州出現的馬克東犯罪事件,多個律師受刑事處罰等問題的出現,都表明有必要提出“要絕對地加強黨對政法工作的領導”或者干脆“要自覺接受共產黨的絕對領導”。還針對“有人不承認、不自覺接受黨的領導”的情況等等。總之,為了保證社會主義政法機關和隊伍能高舉社會主義偉大旗幟路線前進的需要。
(三)這樣的提法不會由此產生別的什么副作用,如擔心這樣提法會放緩中國民主與法制的進程,恢復過去黨組討論決定案子,甚至黨的領導人個人干預案件的辦理等等,這種擔心和顧慮沒有必要的。其原因是:①有“三個至上”的重要指導思想,有改善黨的領導同時提出的保障。②經過我國民主與法制不斷完善、創新以及黨的領導(刪除更加)民主化的實際體驗,從而使黨的領導更加民主化、法制化。③憲法和法律的保障作用。“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規定的范圍內進行活動。”;黨的領導主要體驗在方針、政策方面的領導。④法制經驗的證明。法制建設從總體上看是不斷加強的事實。⑤打著加強黨的領導幌子破壞法制的人主要是極少數黨內蛻化變質分子,腐敗分子,為了謀取財私利而干擾法制。這種人極少數,法制再健全,長時間內難于杜絕。共產黨反對腐化是認真的,會長期堅持下去的。他們極少數,最終將受到人民的審判。
(四)結論:加強黨的領導,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法制進程會更快,否則會被少數人破壞。
三、對我國律師職業風險的產生、避免和防范的認識
執業風險的表現和來源主要是:
(一)、不按黨的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以及律師職業道德、執業紀律、所里規章制度、紀律辦事(刪除是)所產生的職業風險。違法違紀是發生風險的主要根源。所以,按方針、政策、法律、紀律、道德、規章辦事是避免、防范風險的根本措施,不違反規定去送禮送錢、更不賄賂法官、檢察官等。這樣就沒有辦案風險。“三個至上”的強化學習,馬克思法學理論的學習,黨的方針政策學習,律師用法的理論和法律去執業,表揚好的,批評壞的律師,就能使我們少犯錯誤或不犯錯誤,能從根本上、源頭上避免和防止執業風險。
(二)、防止風險的產生,避免和防范要貫穿于辦案的整個過程,結合辦案的各個過程階段去進行,是一個系統工程,必須采取“綜合治理”的方針。接案時:①不憑空許諾當事人的訴求,有的須要律師去依法說服。②不作無把握的風險維護。要謹慎從事。③特別注意取證的合法性。④尊重當事人訴訟權利,為此當事人本人要盡量出庭⑤保密文件防丟失。⑥不出入不該去的地方。⑦治安不可以控制的地方、單位不去。
(三)、思想是根源,要從思想抓起,要防微杜漸,出大風險的根源是違法腐化思想。要把好各個關:①思想萌芽關;②道德紀律關;③法律防范關;④“四美關”:美景、美元、美色、美酒關;⑤自守“三譽關”.即名譽、榮譽、信譽關。
(四)、辦好案件,提高案件質量是和防范風險的根本措施,因此要制訂合法、合情的管理制度,防范風險。一抓法律法規的準備,二抓證據調查,三抓思索研究。關鍵態度是“認真”、“負責”、“誠信”。要制訂疑難案件討論制、重大事情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檔案管理制。
(五)、要強化辦案紀律。保障律師行為的合法性,保證程序和實質都合法。對內和對外解決好保密制度與交流制度兩者的關系。
(六)、有一個好風氣、好環境。養成愛學習、勤總結的習慣,要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要重視理論、業務、信息、思想方面進行分析研究;要有一個好的表揚、壞的批評的積極上進的環境。這樣,保障不輕易出問題,特別不會出大問題,出了問題也容易糾正。這樣能出人才;要有耐心培養骨干出各種成果,不能急功近利,“只見樹木不見森林”,目光短淺、只見經濟效果,不看社會效果。
(七)、鑒于一些違法違紀違章的事是由錯誤的“人情觀”引起的。要防止風險的產生就有一個主要任務,就是要培養和發揚人與人之間的正確的感情觀。首先,要在不違法、違規、違章、違紀情況下講“個人好惡”、個人“恩怨”,在不出賣人格、國格、社會法制前提下講信用,論人情,講義氣;總之,用理智指導,不憑個人感情辦事。這也是抵御風險,不出問題的重要環節之一。
(八)、避免和防范風險,領導成員、黨員、團隊要起帶頭作用。這個道理很明顯,不需要專門展開論述。
四、關于律師維權方式和目前存在問題的認識。
維權方式主要有六種:①立法方式的維權。如珠海:深圳人大搞《維護律師職業權益保障規定》等,修改律師法、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仲裁法等,但還要有法律規章保證。②司法行政機關采取的維權措施。如采取各種措施整改律師職業市場;不降低執業律師門檻;取締冒牌律師;規范公民代理或取消公民代理,減輕律師無償服務范圍,開辟律師案源,取締、打擊破壞律師服務市場違法犯罪行為等等。③律師行業協會維權,應成為律師協會的主要職責。通過行業案源服務、行業應訴、行業協調,受權律協管理,維護律師良好形象、良好信譽、良好執業環境,維護律師全體在執業活動中的合法權益。④律師事務所維權活動,如恰當的處理內部的分配關系,妥善依法解決律師從業人員的待遇、保障律師從業人員合法權益;關心負責的了解、反映處理律師違紀違法問題;受到錯誤處理的要依法據理提出辯護,協助合法合情合理解決,維護律師和從業人員的信譽和形象。⑤律師個人的維權行為和活動,碰到損害律師個人權益的事,要敢于依法據理地交涉或“斗爭”,防止錯誤批評處分。“世上沒有救世主,也不是神仙和皇帝,要自己救自己”。個人維權很重要。⑥律師群體性維權。不能常用,要防止受人控制,導致錯誤方向。所以要慎用。有重大、特大的才用,但一定要這種方式依法而用,更不能錯用。錯用應負法律責任。當然,還有其他的方法,講的都是依法據理及和平的方法,而不是相反的什么方式方法。如為馬克東鳴不平的抗議方法等。這種方法我們不贊成。這不是依法護權的問題,而是依法對犯法律師依法懲處的問題。依法懲處犯罪律師正是為了律師的群體維護而必須采取的法律措施。如在審理中有些程序有不當之處,應通過交涉、建議的方式解決,不是從根本上反對對馬克東的審判處理。
維權中存在問題,一方面上述6種做得不夠好,維權不得力,不得法。
除外,也有值得注意的問題:1、維權不準確。如對馬克東的犯罪袒護。2、有的地方維權方法不當。
五、這次“大學習、大討論”活動對于律師工作的改進和加強有重要意義和作用。
首先,讓律師也同公、檢、法一樣參加大學習大討論,表現了對律師地位的重視和提高;同時,為律師工作的改革和加強提供了正確的指導思想、有一個明確的方向,有一個正確的方法、措施;第三、學習、運用科學發展觀,就重視人的作用,以人為本。就要注意律師隊伍的教育、培養、提高。要有律師教育提高的基地---律師學院。第四、要堅持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要有一個好的工作環境和律師維權保障體系,要整頓取締違法執業等等。第五、關鍵在于加強黨對律師工作的領導。要發揮事務所黨組織和共產黨員的模范帶頭作用;要加強黨建工作,不斷促進社會主義律師事業的全面、健康發展。
經過大學習、大討論,把學習政治理論與律師業務緊密結合起來,在業務工作中,個人有下列幾點體會和提高:
一、要把政治與業務聯系起來、一致起來,而不能把兩者分割開來、對立起來。
律師業務也是政治性很強的業務。律師專業是法律專業的一部分,屬于上層建筑,它是為經濟基礎服務的。法律從本質上來講,是統治階級意志的反映和體現。對此,資產階級法學家極力掩飾或者弱化,那是騙人的。把律師業務的政治性、階級性極力否定、掩蓋,是自欺欺人的,把兩者截然分開,這種觀點是非科學性的。
社會主義的律師業務和社會主義的政治是相互一致、相互促進的;性質統一在社會主義制度性質上。律師業務是社會主義的,社會主義的政治當然是社會主義的政治,都統一在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上,它是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與以法治國的有機統一。把社會主義的律師業務與社會主義政治對立起來,也是自欺欺人的。
再次,老百姓常講的“磨刀不誤砍柴工”,從時間上講政治與業務也是統一的。
大家的實踐包括我個人的實踐證明,政治學習不但不影響業務任務的完成,而且始終是促進業務的重要動力。認真學好政治理論能保證一個人畢生不犯原則性的錯誤,特別是方向性的錯誤。通過這次的學習,我體會到“三個一致性”,一個是做好黨建工作與律師業務的一致性,一個是政治學習與業務學習的一致性,三個是做好政治思想工作與做好律師業務工作的一致性。
二、要認識加強黨對政法工作包括律師工作絕對領導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對于加強黨的領導,我思想上一直是重視的。但此次學習在新的歷史階段,新的國際國內形勢下,又是在美國金融風暴引發的世界性經濟危機情況下學習的,我認為提出黨對政法工作、律師工作的絕對領導確實是有極其明顯的現實性、緊迫性和針對性。以前,我國是社會主義國際大家庭一員,現在社會主義陣營卻是以我國為主。各種敵對勢力結成世界性反動同盟,針對我國,加緊進行顛覆、分裂、滲透活動;我國是社會主義主要陣地,是他們所指的“顏色革命”的主要對象。同時,政法機關、法制機關是他們反動勢力同盟矛頭指向的重要單位,是他們搞分裂、顛覆、滲透的主要目標;第三是律師行業的現狀說明;第四是今后律師工作的繁重、艱巨任務要求;第五是,對于上述情況認識還不夠統一等等,都說明“絕對領導”的必要性。首先是認識統一,然后才能行動的一致性。我們絕不能讓各種資產階級思想來干擾、侵蝕我們的律師隊伍,來破壞社會主義的律師制度。
經過大學習、大討論后,我深刻認識到,律師工作件件都同“三個至上”相聯系,每個業務案件都同“三個至上”密切相關。社會主義律師案件無小事,事關人民利益,事關憲法法律,事關黨的事業。要辦好每個案件,都關系到律師的職責和使命,都關系到社會的公平正義與社會的穩定和諧的實現。從而進一步體會到律師職業的光榮與神圣,以及律師職業的艱辛與高尚。
三、在具體辦案中經濟效果與社會效果的辯證統一。
在以往的體驗中,辦案的經濟效果和社會效果都好,這種情況少,律師心情好。辦案經濟效果好但社會效果不太好,這種情況也較少,但律師的情緒不一定差;還有一種是辦案經濟效果差,但社會效果好,這種情況也不少!但律師的心情較一般。經過學習、總結、提高,卻變成不管經濟效果好還是差,只要辦案的社會效果好,律師都心情好,都高興。認識到辦案不要以經濟效果決定社會效果的好壞。不以經濟效果好壞,決定心情的好壞。2008年初,大年初一,接了一個政治法律事務代理案,為東圃鎮一小區保安隊長徒手與歹徒搏斗英勇犧牲,應家屬之請為死者申請追認為共產黨員的政治代理事務,接了后感到經濟效果不怎么樣,大年初二調查幾十個人,時間緊迫任務繁重,經過學習,認識到這種心情是重經濟效果輕社會效果的思想在作怪。學習后體會到此案很有政治意義和社會意義。體會到:1、廣大工人農民在三十年改革開放中得到實惠,感謝黨,向往黨,熱愛黨,報答黨。死后也要爭取加入黨;2、政治追求是人生高層化的精神需求,滿足死者政治追求是死者最高心愿,“未曾入黨身先率,長使英雄淚滿襟”,“畢生拼搏未如愿,但求死后旗加身”;3、家屬后代為有前輩入黨而榮,會號召更多的后輩為加入值得加入的偉大、光榮、正確的中國共產黨為榮。這樣,律師心情非常好,以能辦好此案為榮(這一申請,已得到上級黨委的批準)。
四、在具體辦案中維護當事人權益、國家利益、人民根本利益的一致性。
依法維護當事人的權益,是律師工作的根本職責之一,通過大學習大討論,感到要在維護當事人權益的同時,也要同樣注意維護國家權益和人民利益,如保障國有資產不受損害等等;在辦理番禺某公司與中石化廣東廣州番禺石油分公司供油合同糾紛案時,辦案時既考慮到保護本方私人企業的合法權益,也同時考慮到對方國有企業的合法權益,因此,要求證據要充分,計算要合理,以期達到判決公平公正,合理合法。在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的基礎上,把維護私人企業利益和維護國營企業、人民的合法權益一致起來,實行平等保護。
五、在具體辦案中把堅持調查研究和為民執業統一起來。
2007年初,在某縣某鎮發生了村民們把另一市某鎮兩個農民與某礦合作開發的礦湖魚塘霸占了,兩邊發生糾紛。某鎮二個農民找黑社會性質的人介入,代表他們與魚塘旁的村民談判。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接上這個案子,當事人只給了律師三個合同。材料很少,怎么辦?首先,我們協助當事人向當地公安機關報了案,接著找當地政府主持談判和解,與此同時,我們進行了為期半年多的調查研究,至2008年底,才基本搞清兩種法律關系,在當地法院的指導下分成兩案立了案(合同違約、侵權索賠)。在這段時間里,我們做到“化解矛盾,毅然收案;認真調查,保證質量;維護國資,維護私產”;通過學習結合當年的工作,強化了保護國有資產和保護私人合法財產的一致性,調查研究與依法據實的一致性,維護和諧與執業為民的一致性,注重政治效果、經濟效果與社會效果的一致性。
這次大學習、大討論,雖然經過學習有上述一些收獲和體會,但從個人的角度講還有不少缺點和不足;一是理解文件精神不深,二是聯系實際的面還不廣,三是用政治學習的理論去全面指導實踐具體辦案還剛剛開始,四是在深入聯系實際基礎上,選出專題,寫成文章的還沒有。今后,還要繼續學習,深入理解,產生出更好的工作上的和理論上的成果來。
廣東瑞輝律師事務所
律師 張偉春
200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