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黨務辦事指南】關于進一步嚴格規范做好黨費收繳工作的通知
2022-08-03
穗律黨通〔2022〕3號
各律所黨組織、聯合黨支部:
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關于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規定》,按規定向黨組織交納黨費,是共產黨員必須具備的起碼條件,是黨員對黨組織應盡的義務;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是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中的一項重要工作。近期,市律師行業黨委在對2021年度黨費開展清查工作過程中,發現個別律所存在黨費收繳不及時、不規范等問題。為加強和改進我市律師行業黨組織黨費收繳工作,現將黨費收繳的要求、標準和步驟等內容進一步明確,具體如下:
一、黨費收繳要求
(一)黨費交納黨費計算基數和比例嚴格按照《關于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規定》執行。
(二)黨員應當主動按月向其所在黨支部或黨小組足額交納黨費,不能無故拖延。對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黨員,應當按黨章規定作出處理。
(三)黨組織按季度向市律師行業黨委上繳黨費,具體請于每3月、6月、9月、12月的15日前上繳。
(四)黨組織需做好黨員黨費臺賬與黨員花名冊相應登記工作。預備黨員從大會通過其為預備黨員之日起交納黨費。
(五)黨員離職但組織關系尚未轉出,黨費應收至黨員組織關系轉出當月。
(六)各律所黨組織應安排中共黨員收取黨費。除聯合黨支部可使用黨支部書記個人賬號轉賬以外,其他黨組織上繳黨費須使用律所對公賬號轉賬,如不按照規定,使用個人賬號轉賬的將原路退回。轉賬均須備注:黨組織名稱+第X季度黨費。
二、黨費繳納標準
(一)年薪制人員交納黨費:不兌現年終績效的月份,每月以當月實際領取的薪酬收入為計算基數,年內一般不變動;兌現年終績效的當月,以實際領取的薪酬收入核定黨費計算基數,繳納黨費超過1000元,可以1000元為交納限額,自愿多交者不限。
(二)按月取得收入的黨員交納黨費:按月領取工資的黨員,每月以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經常性的工資收入(稅后)為計算基數。
(三)不按月取得收入的黨員交納黨費:本季度每個月按照上一季度月平均純收入為計算基數。
(四)黨員交納黨費的比例:每月工資收入(稅后)(注:指每個月交納黨費的計算基數)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納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納1.5%;10000元以上者,交納2%。
三、 黨費繳交步驟
第一步:核準在冊黨員名單。
第二步:填寫《黨員繳納黨費明細確認表》(見附件),通過“廣州律協企業微信—工作臺—審批—待繳黨費核對”提交。
第三步:經市律師行業黨委辦公室工作人員在廣州律協企業微信核準《黨員繳納黨費明細確認表》后方可通過銀行轉賬上繳黨費。
第四步:各黨組織轉賬成功后,每周一或者周三攜帶《黨員繳納黨費明細確認表》(一式三份,加蓋黨組織章/律所公章)和《轉賬憑證》至市律師行業黨委辦公室開具繳納黨費收據。
四、 黨費繳交賬戶
賬戶名稱:中國共產黨廣州市律師行業委員會
賬 號:44001863201053067099
開 戶 行:建行廣東省分行
五、 有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強化黨性觀念
各黨組織要從全面加強黨的建設的高度進一步重視和加強黨費的收繳管理工作,要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履行義務,按期交納黨費,提高黨員交納黨費的自覺性,真正使黨費收繳過程成為對黨員進行黨性教育的過程。要進一步加強對黨費管理人員的培訓,明確收繳人員的職責,強化責任意識,增強做好黨費收繳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
(二)嚴格執行標準,按時足額收繳黨費
各黨組織要嚴格按照《黨章》和《關于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規定》關于黨費收繳規定的比例按時足額收繳黨費,不得隨意降低黨員個人交納黨費的標準,特別注重做好預備黨員和流動黨員的黨費收繳工作。
(三)加強指導,抓好督促落實
各黨組織要將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情況作為黨務公開的一項重要內容。黨組織應當每年至少向黨員公布1次黨費收繳和使用情況,黨組織書記在黨員大會上向全體黨員公布,并在會議室或其他顯著位置張貼上墻,接受黨員監督。各黨組織負責人要切實加強管理監督,要認真抓好黨費收繳制度的落實,確保黨費收繳和管理使用工作進一步規范化、制度化。
(四)嚴格要求,開展自查自糾
各黨組織要對照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開展自查自糾,對未足額交納黨費的黨員,應督促其盡快補交。對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黨員,報市律師行業黨委,并按自行脫黨處理。
附件:XXX黨支部黨員繳納黨費明細確認表
中共廣州市律師行業委員會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