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州律師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為疫情防控建言獻策
發布時間:2020-02-13 瀏覽數:2,636
2月11日上午,廣東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這是省人大常委會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時期作出的一項特別性決定,主動回應當前政府職能部門和基層單位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急需的法治需求,為打好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應急、及時、有效的法治支撐。
自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后,廣州市各級律師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積極采取行動,立足職能,發揮專業優勢,通過提案、建議等形式向各級人大、政協和相關單位建言,為當前及今后疫情防控工作獻策,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朱征夫委員提議:各地政府應廣泛征用賓館、酒店、旅舍等設施作為專門隔離場所
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疑似患者、發熱患者的居家隔離為病毒社區傳播帶來嚴重隱患的形勢下,2月2日,廣州律師朱征夫等6名全國政協委員共同撰寫了《關于廣泛建立統一管理的隔離場所實行集中隔離的提案》,向全國政協提議,各地政府應廣泛征用賓館、酒店、旅舍等設施作為專門隔離場所,為輕癥患者,疑似患者,發熱患者,密切接觸者和主動申請隔離的人提供隔離服務,同時為因醫院條件所限不能及時住院的重癥患者提供臨時隔離服務。
他們建議,各地政府應按照《傳染病防治法》第41條的規定采取隔離措施,集中隔離,統一管理。隔離場所按照隔離病毒傳播的需要,實行類似醫院傳染病區的封閉式管理,房間和公共設施,要達到醫院傳染病區的衛生要求。同時,隔離場所配備醫護人員,為患者提供醫療、護理和咨詢服務。必要時配備警力,維護隔離場所秩序。隔離場所向按規定需要隔離的人提供免費膳食和住宿,主動申請隔離的人需支付相應的伙食費和住宿費。此外,他們還建議,政府征用民用設施作為隔離場所,在疫情結束以后歸還,征用期間由政府向民用設施的權利人支付合理補償。
王曉華常委建議:加大支持口罩、高流量呼吸濕化治療儀擴能增產
廣東正處于疫情防控關鍵時期,口罩是重要的防控物資、高流量呼吸濕化治療儀是新冠肺炎重癥患者的救命產品。
2月7日,廣東省政協常委、廣州律師王曉華向省政協建議,地方政府可以考慮對口罩生產企業進行專項補貼等解決“一罩難求”問題,同時給高流量呼吸濕化治療儀產品許可證開通快審快批綠色通道,增加市場供應量。
口罩屬于特殊商品,需辦理《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一般企業難以加入口罩生產工作中。如何解決口罩供應問題,王曉華建議地方政府可以考慮對口罩生產企業進行專項補貼,降低企業生產成本,從而控制終端價格;鼓勵具備普通防護口罩生產能力的企業積極辦理一類《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生產更多口罩,滿足市場需求,相關部門應特事特辦,加快審批。此外,地方政府應考慮到口罩生產企業的后顧之憂,對積極配合政府疫情防控工作、增加生產線擴大產能的口罩生產企業,出臺相應政策對疫情結束后剩余產品進行兜底收購。
呼吸濕化治療儀正是重癥、危重型患者的救命產品,但目前全國有生產許可證的廠家只有少數幾家,因疫情原因,該儀器目前面臨不足。關于高流量呼吸濕化治療儀產能不足問題,王曉華建議加快擴大現有生產企業的產能,可通過委托生產等方式盡快滿足醫院對儀器的需求,對符合生產條件的、正在審批流程中的生產企業,政府部門應特事特辦,加快審批;盡快新建、改建類似醫療設備生產廠家,批給生產廠家生產許可證,縮短生產周期,增加市場供應量;了解疫情非定點醫院高流量呼吸濕化治療儀使用情況,如果有閑置應及時征用或租用。
譚日興委員建議:全面禁止銷售和食用野生動物
根據流行病學調查,2003年最早發生在廣東的SARS和2019年新冠病毒肺炎,起源都和野生動物接觸有關,包括野生動物的運輸者、交易人員、餐館的廚師、服務員等。
因此,2月9日,廣東省政協委員、廣州律師譚日興向省政協建議,應當在全國范圍內全面禁止銷售和食用野生動物。
譚日興建議,修改完善我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增加全面禁止銷售和食用野生動物的相關規定,并明確相應的法律責任。在相關法律法規出臺前,可由政府有關部門先行制訂緊急政策,在全國范圍內全面檢查和關閉野生動物交易市場,包括制售食用野生動物的餐廳、夜市,并通過中國烹飪協會制定全行業適用的規范,明確所有餐飲經營單位全面停止制售野生動物食品食物和菜肴。同時,要建立健全市場監督、衛生健康等部門協作聯動機制,堵住流通領域內野生動物消費通道。市場監督部門對進入市場的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應當進行監督管理,還要加強對線上交易平臺的監督,禁止野生動物制成的食品通過線上平臺進行銷售,要與衛生防疫部門一起成立常設的聯合工作機制,加強對各飯店、酒店以及夜市的監督,確保堵住野生動物出現在流通環節。另外,加強宣傳教育,扭轉少數人愛吃野味的消費觀念。
閔衛國代表建議:1、對廣州市大型場館進行綜合改造,以提高未來應對重大疫情和自然災害的能力;2、完善防控新冠疫情等突發公共事件中我市基層治理體系的建設
城市公共衛生工作關乎著全市人民甚至全國人民的生命健康,廣州市作為粵港澳大灣區的綜合性門戶城市、國際綜合交通樞紐,應當從此次疫情武漢市出現的問題情況中吸取經驗和教訓,提前做好預防措施,提升應對重大疫情的能力。
2月11日,廣州市人大代表、廣州律師閔衛國向市人大建議,應對廣州市大型場館進行綜合改造,提高未來應對重大疫情和自然災害的能力。
閔衛國建議,廣州市應該在日常儲備醫用物資的基礎上,學習武漢“方艙醫院”的做法,將我市一部分長期閑置的會展中心、體育場館適當進行綜合改造,提前規劃好場地,綜合考慮采光、照明、通風、干濕、床位等方面;既要滿足會展中心、體育場館日常所需,又能在關鍵時刻拆裝移動,發揮應急作用,就近存儲足量的床位和生活用品,充足的準備可以緩解民眾的恐慌情緒,穩定社會秩序,為全市人民的生活健康提供有力保障。
另外,針對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發生以來,全國各個城市在防控疫情當中暴露出來的城市基層治理體系的薄弱環節的問題,2月12日,閔衛國再次向市人大建議,應完善防控新冠疫情等公共事件中我市基層治理體系的建設。
閔衛國建議,市委、市政府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防控新冠疫情等突發公共事件中我市基層治理體系建設工作,注重選派組織協調能力強、反應決斷力強、專業素質高、善于做群眾工作的干部到街鎮、社區疫情防控最前沿;把疫情防控情況作為考核重要內容,大力挖掘和發現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現出來的先進集體、先進個人;建議研究政府部門與街鎮社區的關系,科學設置權利職責劃分;調整物業管理服務企業的監管關系,賦予街鎮基層政權組織對物業管理服務企業適當的管理權限;改善應對重大突發事件的保障體系不足的問題。
徐嵩代表建議:利用大數據技術快速精準獲得疫情高發地流入我市人口信息
春節假期結束后,大批返程務工人流從各地涌入幾大城市,廣州亦是首當其沖,其中不乏從疫情高發地區流入者。此外,還有與確診案例曾乘坐同一交通工具的人口(無意識密切接觸者)也分散流入。
2月3日,廣州市人大代表、廣州律師徐嵩建議,利用大數據技術快速、精準、低成本地獲得疫情高發地流入我市人口信息。
徐嵩建議,通信管理部門協調三大運營商提供2019年12月23日之后在武漢等目標地使用,而目前在我市范圍內出現的手機號碼,根據基站位置,通過手機號碼實名制確定目標人群夜晚10:00至次日8:00期間在哪個地區停留(大概率為住宿地)迅速確認目標人群在我市停留的位置,通過營運商精準一對一發送提示短信,要求目標人群到所在街道、居委報到,拒絕報到者,應納入信用記錄。對于無意識密切接觸者,可通過實名制購票甄選出目標車次手機號碼,通過短信或“手機找人”的方式找到。
魏濟民代表建議:修改《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及《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增加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條文的立法
如何從廣東 “SARS”和武漢“新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的大爆發中吸取教訓,建立、完善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的立法,切斷瘟疫病毒傳染的源頭,防患未來第三次瘟疫對人類的傷害,已成為當下社會共識。
因此,2月8日,越秀區人大代表、廣州律師魏濟民建議,修改《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治安管理處罰法》二十五條及《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第四十一條,增加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條文的立法建議。
魏濟民建議,國家林業草原局盡快修改野生動物保護目錄,將蝙蝠、果子貍、穿山甲等相關病毒宿主的野生動物,納入國家“三有”(即有重要生態、科學和社會價值)野生動物保護目錄中;建議國家保護野生動物從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各環節建立長效機制,例如國家公安機關應增加林業公安以下職責:設立打擊食用野生動物的專業部門,專人負責打擊獵殺、食用、殺害、出售、購買、經營、運輸、攜帶、寄遞的處罰、立案、審查工作;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農業農村部、林草局、衛生健康委負責對飯店、賓館、酒店、餐飲業等特別是農家樂、農貿市場等場所的經營交易、生產出售、購買、食用野生動物行為進行監管、處罰,食用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或食用非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構成違法犯罪行為的,移送至公安、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