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5月15日在陵園西路軍區禮堂,我國著名刑事訴訟法學專家、原西南政法大學副校長、博導徐靜村教授應廣州市律師協會刑事法律專業委員會的邀請為我市律師進行了題為刑事訴訟法的再修改及相關問題的講課培訓。
徐教授本次廣東之行安排得非常緊湊,14日全天在珠海講課,晚上十點鐘才風塵仆仆趕來廣州,15日即以飽滿的精神狀態為我市律師講課。徐教授除向聽課人員講授了我國刑訴法再修改的前景和立法思路外,還結合律師的實踐工作談了關于刑事證據制度的完善、立法信息和律師實務等相關問題。在當天講課結束前,徐教授還預留了時間接受臺下聽課律師現場提出的各項疑問并一一講解。徐教授以其淵博的法學理論研究水平及對法學教育工作的執著追求和敬業精神受到了所有在場聽課人員的尊敬。由于徐教授在穗弟子眾多,而且其在刑事訴訟法學領域的研究成果對廣大法學工作者的影響非常深刻,本次培訓除有來自各區的律師參加外,還吸引了檢察院、司法局等系統的人員前來聽課。《廣州日報》政文版記者在得知徐教授講課的消息后,也多方委托市律協協助安排對徐教授的采訪工作。
另悉,徐教授在15日為我市律師授課后,翌日即要趕回重慶繼續其法學教育工作。雖然已不再擔任高校的具體行政職務,但已年逾花甲之年的徐教授卻始終不舍放下為之奮斗二十余載的法學教育工作,將在有生之年為我國培養出更多的優秀法學專業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