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證券法律業務專業委員會(2019年12月)
發布時間:2020-03-25 瀏覽數: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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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法》修訂獲得通過2020年3月起實施
2019年12月28日上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全體會議審議通過了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修訂后的證券法將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閉幕會上表決通過。作為資本市場的根本法,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標志著中國資本市場在市場化、法治化的道路上又邁出至關重要的一步。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修訂關系到資本市場的改革發展大局,修訂后的證券法共分為十四章節,包括總則、證券發行、證券交易、上市公司收購、信息披露、投資者保護、證券交易場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證券業協會、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法律責任和附則。
和現行證券法比較,修訂后的證券法新增了信息披露和投資者保護專章,并在注冊制全面推廣、加大證券違法成本、投資者保護改革等方面進行了大幅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