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做好2020年度全市律師執業責任險、團體意外險及附加險種和重大疾病保險統一投保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0-04-30 瀏覽數:20,294
穗律協通〔2020〕36號
各律師事務所、法律援助處、各位律師:
根據廣東省律師協會工作要求,為做好2020年度全市律師執業責任險、團體意外險及附加險種和重大疾病險(以下簡稱“三險”)的統保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被保險人
(一)執業責任保險:市律協所屬律師事務所及其執業律師(不包含公職律師和公司律師)。
(二)團體意外險及附加險種、重大疾病保險:執業律師、實習人員、律所行政人員。
二、保險期限
保險期自2020年6月1日零時起至2021年5月31日24時止。
三、保額及保險費
(一)賠償限額和免賠額
1.律師執業責任保險
每次事故賠償限額為人民幣1000萬元;保單年累計賠償限額為10億元。每次事故免賠額為人民幣3000元或損失金額的6%,兩者以高者為準,最高不超過人民幣10萬元。
2.團體意外保險及附加險種
(1)團體意外傷害保險賠償限額為人民幣50萬元/人/年,無免賠額;
(2)附加意外傷害醫療費用補償保險賠償限額為人民幣2萬元/人/年,無免賠額;
(3)附加疾病身故保險賠償限額為人民幣10萬元/人/年,無免賠額;
(4)附加意外傷害住院津貼保險賠償限額為人民幣100元/人/天,無免賠額。
3.重大疾病保險
賠償限額為人民幣10萬元/人/年,無免賠額。
具體以保險協議為準。
(二)保險費
1.執業律師:由協會從會費中撥付專項費用為我市律師購買執業責任保險、意外及附加險種和重大疾病險,不需要律師再額外繳交,公職、法援律師如參保需自費。
2.實習人員、行政人員:
團體意外保險及附加險種費用標準為98元/人/年。
重大疾病保險費用標準為110元/人/年。
實習人員、行政人員一次性集中投保,在保單年度內不再新增投保。
四、投保程序
(一)集中投保
1.投保時間:
市律協將以實際繳納2020年度會費的情況為全市律師投保。為相關保險合同,能夠得到切實、有效履行,保障我市廣大執業律師的權益,請各律師事務所做好宣傳和組織工作,及時完成2019年度律師執業考核及2020年度會費的繳交工作,同時請各律師事務所組織本所實習人員、律所行政人員按本通知要求自愿參加投保,并統一于2020年5月20日17:00前向市律協會員部報送執業律師、實習人員、行政人員投保資料和繳納保費。
2.參保資料
各律師事務所向市律協報送的參保資料如下:
(1)執業責任險:
《律師執業責任保險投保聲明》(蓋章原件和掃描件,見附件1)、《執業責任保險律師參保名單》(電子版、蓋章掃描版,見附件2,用指定的excel表格填寫);
(2)團體意外險及附加險種
《團體意外傷害保險及附加保險投保聲明》(蓋章原件和掃描件,見附件3)、《團體意外保險及附件險種律師參保名單》(電子版、蓋章掃描版,見附件4,用指定的excel表格填寫)、《團體意外保險及附件險種實習、律所行政人員參保名單》(電子版、蓋章掃描版,見附件5,用指定的excel表格填寫);
(3)重大疾病保險
《重大疾病保險投保聲明》(蓋章原件和掃描件,見附件6)、《重大疾病保險律師參保名單》(電子版,蓋章掃描版,見附件7,用指定的excel表格填寫)、《重大疾病保險實習、律所行政人員參保名單》(電子版,蓋章掃描版,見附件8,用指定的excel表格填寫);
所有投保人員無論之前是否參保均需重新填寫。
3、繳納保費要求
賬戶名稱:廣州市律師協會
開戶銀行:建設銀行廣東省分行
賬 號:4400 1863 2010 5300 2337
注:此賬戶為市律協代收代支款項專用,與繳納會費賬戶不同,請經辦人注意核對,避免轉錯賬戶。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繳納保費,轉賬時須注明單位名稱、繳納內容及繳納人數(通過網銀轉賬的,需提供轉賬成功的銀行電子回單,發送至工作郵箱),“三險”屬于團體險,市律協無法提供投保發票,僅提供內部使用的收據憑證)
(二)追加投保
參保人員自愿追加投保。追加投保由律所直接與保險公司對接,具體投保方式詳見《廣東省律師協會保險服務協議》。
1.執業責任保險
保費 |
每次事故賠償限額 |
追加后累計賠償限額 |
490元/人/年 |
人民幣1000萬元 |
人民幣2000萬元 |
710元/人/年 |
人民幣2000萬元 |
人民幣3000萬元 |
830元/人/年 |
人民幣3000萬元 |
人民幣4000萬元 |
2.重大疾病保險
參保人員按原價110元/人/年購買,賠償限額為人民幣10萬元,追加投保后保額為人民幣20萬元。
五、注意事項
1.上述“三險”《投保聲明》中“姓名”、“身份證號”欄應由電腦打印,其他各欄應由參保人本人親自填寫,不得打印,如由他人代填需一并提交授權,填寫時請務必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字跡清晰工整,易于辨認。如填寫錯誤、拒絕授權等可能引起保險合同對其本人無效的法律后果,由其本人自行承擔;所有投保人員無論之前是否參保均需重新填寫。
2.上述“三險”《參保名單》請用指定的excel表格填寫,表格自動識別參保人身份證號是否正確。提交名單時,請在文件名注明單位,如“XX律師事務所XX險種參保人
3.已參保人員在省內流轉的,不再重復繳交保險費;
4.省內未參保地市律師轉入廣州市執業的律師以及由外省轉入廣州市執業的律師,按本通知要求參加投保;
5.參保人員投保后本年度內注銷的不予退費;
6.季度新增人員保期自廣東省司法廳核發的律師執業證上記載的發證日期次日起據實計算(實習人員、律所行政人員按各地律協上報日計算)。報送日期不得超過發證日90天,否則按報送日期計算。請各律師事務所務必提醒新領證律師及時到市律協注冊備案。
7.60周歲以上第一次參保重大疾病保險的人員,需填寫由保險公司提供的《個人健康告知聲明書》(轉保、續保人員除外),具體由保險公司負責聯系參保人。
8.2020年6月1日后,律師執業情況發生變動的,需提交《律師執業責任保險變動情況登記表》(電子版、蓋章掃描版,見附件9)。
9.所有保險協議均可登錄協會官網查閱:www.40win.com(首頁→會員服務→會員福利保障)
六、聯系方式
(一)廣州市律師協會
聯 系 人:張祥捷、梁淑嫻
聯系電話:83700973、83546026
電子郵箱:2450581852@qq.com(因原郵箱hyb@gzlawyer.org發生故障,請將有關資料發送至此郵箱)
聯系地址:廣州市越秀區東風中路437號越秀城市廣場南塔805。
(二)“三險”承保公司: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廣東分公司
聯系人:豐昌雷,電話:020-38782153,13682281522
電子郵箱:fengchanglei001@pingan.com.cn
聯系地址:廣州市體育東路160號平安大廈17樓。
附件:1.律師執業責任保險投保聲明
2.執業責任保險律師參保名單
3.團體意外傷害保險及附加保險投保聲明
4.團體意外保險及附加險種律師參保名單
5.團體意外保險及附加險種實習、律所行政人員參保名單
6.重大疾病保險投保聲明
7.重大疾病保險律師參保名單
8.重大疾病保險實習、律所行政人員參保名單
9.律師執業責任保險變動情況登記表
10.個人健康告知聲明書
11.《廣東省律師協會保險服務協議》
12.《 廣東省律師協會律師執業責任保險協議》
13.《廣東省律師協會團體意外傷害保險協議》
14.《廣東省律師協會重大疾病保險協議》
廣州市律師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