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泰康養老保險為廣州市律師協會會員贈送特別關愛保險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2-06-22 瀏覽數:4,608
穗律協通〔2022〕80號
各律師事務所:
為進一步提升廣州市律師會員福利,增強廣州律師執業幸福感,經與泰康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廣東分公司(以下簡稱泰康廣東)溝通交流,特引入泰康廣東為廣州市律師協會在冊律師免費提供為期一年的新冠肺炎保險、交通意外保險以及重疾、養老規劃等相關保險咨詢服務。具體情況如下:
一、相關簡介
(一)泰康保險集團簡介
泰康保險集團成立于1996年,總部位于北京,從2018年開始,連續四年入圍世界500強,2021年位列榜單第343位,較2020年大幅度躍升81位。
2020年,泰康保險集團助力武漢和全國抗擊新冠疫情作出了杰出貢獻。泰康保險集團旗下泰康同濟(武漢)醫院,榮獲黨中央、中央軍委、國務院授予“全國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光榮稱號。為全力支持抗擊疫情,泰康廣東連續三年為全省醫務工作者贈送新冠特別保障,累計總保額超過4000億。此外,泰康廣東與省公安廳、市公安局等機關單位合作,為公安干警贈送了相關保障,深受廣大公安干警的歡迎和好評。
2022年初,泰康保險集團與廣州市人民政府簽署了戰略合作協議,協議合作內容第一條就是積極保險協同,促進民生建設。
(二)保險簡介
投保人: 廣州市律師協會在冊登記的各律師事務所
被保險人:執業律師、實習律師、律所行政人員(記名參保)
參保年齡:18周歲-65周歲
保險期限:1年
保障內容:
險種 |
●特別約定新冠肺炎引發的身故責任保險 |
● 航空乘客交通意外傷害保險 |
● 駕駛乘務人員意外傷害保險 ● 出租車乘客意外傷害保險 ● 長途公共汽車乘客意外傷害保險 ● 市內公交汽車及電車乘客意外傷害保險 ● 私家車乘客意外傷害保險 ● 軌道交通乘客意外傷害保險 |
保險 金額 |
人民幣10萬元/每人 |
人民幣100萬元/每人 |
人民幣10萬元/險種/每人 |
適用 條款 |
《2021復工復產保啟航版》 |
《泰康新生活交通工具意外傷害保險條款》 |
《泰康駕駛乘務人員團體意外傷害保險條款》 《泰康交通工具乘客團體意外傷害保險B款條款》 |
保險 責任 |
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因感染新冠肺炎并直接導致被保險人在感染該疾病發生之日起180日內身故,向該被保險人的身故保險金受益人給付10萬元身故保險金,保險責任終止。 |
在被保險人的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從事合法客運的民航班機期間,(自被保險人持航班班機的有效票證通過機場安檢口起,至被保險人離開機場出口止),因意外事故導致的身故或殘疾,保險公司承擔保險責任。 |
在被保險人的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作為駕駛人員持有公安交通部門的有效駕駛證,在駕駛本合同定義的交通工具時,或者被保險人作為乘務人員,在乘坐本合同載明的屬于本合同保障范圍內的交通工具時,(自被保險人進入交通工具入口至抵達目的地走出交通工具出口期間),因意外事故導致的身故或殘疾,保險公司承擔保險責任。 |
二、辦理方式
本次贈險福利為免費參保,以自愿報名為原則,不強制搭售。請各律所積極宣傳,讓廣大協會會員充分了解福利內容,做好與保險公司的對接,確保把好事辦實辦好。具體辦理要求及操作流程由各律所與泰康廣東專項服務團隊溝通確定。保險公司聯系方式和對接、服務時間如下:
泰康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廣東分公司
劉敏 總監
聯系電話、微信:13527798333
對接時間:2022年6月22日至9月30日
服務時間:由各律所與泰康養老專項服務團隊商定
廣州市律師協會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