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權法律專業委員會 (2022年1月)
發布時間:2022-04-27 瀏覽數:269
“短視頻特效”受著作權法保護 抖音“窗花剪剪”維權成功
短視頻產品提供的人機交互特效道具是否受法律保護?被抄襲后可以維權嗎?近日,杭州互聯網法院給出了肯定回答,在判決中要求被告方抄襲抖音的特效道具下架,并賠償抖音20萬元。
本案涉及的特效道具,是2021年抖音十大最受歡迎趣味特效之一的“窗花剪剪”。該道具于2月4日上線約10天后,抖音發現某短視頻平臺出現了極為相似的剪窗花特效道具,遂將該平臺告上法庭。
杭州互聯網法院審理后認為,剪窗花、貼窗花是概念,屬于思想范疇,但如何展示剪窗花、貼窗花可以具象為具體的表達。
在本案中,“窗花剪剪”的情境設置包括“鼻尖識別定位”“鼻尖痕跡復制”“紙張選擇”“場景設置”“展開方式”等步驟和內容,體現了制作者在場景設置、元素創作、畫面銜接等方面的具象創作。這種表達方式是對剪窗花這一思想的獨創性表達,理應受到著作權法保護。
法院認為,被告特效道具的外觀雖與“窗花剪剪”存在差異,但整體展示過程和元素內容高度相似,很難用巧合解釋。因此,法院最終認定兩者構成實質性相似,判決被告承擔侵權責任。
抖音相關法務表示,這是國內法院首次認定“短視頻特效”應受著作權法保護,并對“人機交互生成內容”的權屬及獨創性判斷確立了司法標準。該案判決對遏制抄襲及惡意跟風短視頻特效,保護行業新型知識產權與創新,具有典型的示范意義。( 文章來源:央廣網 記者郭彥偉)